專、兼任心理師教育訓練
為提升專、兼任心理師諮商效能與服務學生品質,學輔中心每學期均自行辦理數場次教育訓練,以提升心理師之專業素養。教育訓練分為兩部分,分別是專業主題教育訓練講座,依據大專輔導工作現場的需求舉辦專業課程、講座或工作坊,提升專業之能以因應實務上帶來的挑戰;危機與高關懷個案研討會,邀請校內、外督導老師主持,中心專、兼任心理師共同參與,透過提案人與督導,以及參與之間的討論、分享與回饋,協助心理師提升實務工作能力。
實習心理師教育訓練
一、法令依據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設置要點。
二、目的:增進實習心理師對大專校院輔導工作運作之熟悉,進而培養諮商輔導人才。
三、組織成員:
(一)中心專任心理師。
(二)中心實習心理師。
四、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執行時程:全學年
1.六月至八月:規劃及進行實習心理師暑期定向訓練。
2.預備月開學:規劃實習心理師專業訓練安排。
3.九月及二月:實習心理師專業訓練確認經費及邀請老師。
4.十月及三月:實習心理師專業訓練確認場地經費時間流程。
5.十一月及四月:實習心理師專業訓練進修進行。
6.十二月及五月:實習心理師專業訓練成果報告。
7.學期結束月:進行業務成效評估,作為下學年度中心業務執行參照。
(二)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