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同性戀

撰文/呂盈慧

「兩個女人相吻勉強可以接受。兩個男人怎麼行!?」「想到兩個女人在一起做愛就覺得很怪。」「你問我 gay 可不可以或好不好喔?恩…還可以啦,不反對也不鼓勵,只是想到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在一起還是會覺得不自然嘛~」

在瞭解什麼是同性戀之前,必須先明白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之觀念,性取向是指可激發個人愛欲及(或)羅曼蒂克感覺之對象之傾向,若激發個人愛欲或羅曼蒂克感覺的對象是同性,則被稱為同性戀,若是異性,則被稱為異性戀,若包含男性與女性,則被稱為雙性戀。性取向是一種自我認同,例如,有些人認同自己是異性戀且也會進行同性性為:它也可能隨著個人在不同生命點上因有不同的自我認識而改變,例如,有些人先是認同自己是同性戀,後來才慢慢懷疑自己是異性戀,也有些人先是認同自己是異性戀,後來才認同自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而同性戀就和異性戀一樣正常,同性戀不是一種錯誤,不是一種具危險性之傳染病。更不是心理疾病,相反地,同性戀很美好,就如同異性戀一樣是擁有豐富資源與各項潛能的人類,只是,很可惜的是由於我們社會人口的多數是異性戀,加上欠缺對同性戀之正確資訊,導致至今社會仍存有對同性戀擁有負向感覺及印象,此種現象可能表現在對同性戀產生恐懼感,在言語上貶抑同性戀,例如,以貶抑口吻說「你是 Gay 喔!」來罵人:在行為上出現對同性戀保持社會距離甚至產生暴力行為。以下就藉由解構幾個對同性戀之迷思,促使大眾以合宜眼光看待同性戀。

解購對同性戀持有之迷思

迷思一:同性戀等於愛滋病

同性戀不等於愛滋病,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很多,包含體液交換、輸血傳染與母子垂直感染。換句話說,一個人得到愛滋病和這個人的性取向無關。

迷思二:同性戀不正常

認為同性戀不正常背後的信念可能包含:「同性戀和大部分人不同,所以同性戀不正常」或「上天造男造女生育下代,因此,男女配才是自然的」等,這些都為不合理之信念。前者的信念不合理在於,同性戀的確是占人口比例的少數,但是少數不代表就是不正常,此觀念就如同左撇子是社會的少數,但是社會大眾並不會將左撇子與不正常作連結:而後者的信念基本上在描述所謂的自然是奠基在可以達成生育目的之基礎上,若真用此邏輯來判斷自然與否,並成為肯定個人價值之基礎的話,那麼許多被診斷有不孕症之朋友是否也該被標為「不自然」,並且也被認定「不正常」呢?

迷思三:男同志就是「娘娘腔」,女同志就是「男人婆」

在異性戀族群中,無論是男性或女性,有人比較內向也有人比較活潑,在同性戀族群中,也是有人比較柔性,有人比較陽剛。換句話說,同性戀族群所擁有
的特質就如同異性戀般多元,並非男同志的外表行為就一定是展現被社會歸納為女性所屬之行為特質,例如講話輕聲細語;也並非女同志就一定表現出被社會歸納為男性所屬之行為特質,例如走路方正。其實更重要的觀念是,一個人的性取向是無法只從此人的外表去評判得知。

迷思四:同性戀的性關係很複雜

在同性戀族群中,有人一生沒有同性性行為,有人擁有單一固定伴侶,也有人擁有多重性伴侶,而這些情況在異性戀族群中都一樣找的到,因此,將同性戀直接和性關係複雜做連結,是對同性戀族群內之個別多元性欠缺認識之結果。

迷思五:同性戀是種選擇,若他們真的想要變是可以變的。

美國心理學家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公開表示不支持同性戀選擇說,同性戀或許可以選擇表現出異性戀之外表行為,例如和異性約會與結婚,但是並無法控制對同性產生愛欲或羅曼蒂克的感覺,這就如同異性戀可以在行為上和同性牽手接吻,但是,異性戀也無法控制對異性伴侶產生愛欲或羅曼蒂克的感覺。

有句話這麼說「在學好當一個女人或男人前,先學會怎麼當一個人。」這句話點出性別只是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眾多身份別之一,同樣的道理,性取向也是一個人身份別之一,無論個人的性取向是偏向異性、同性或雙性,身為人的寶貴價值都當被尊重,也有權被正確地認識與對待。


參考資料
Haugen, D. M. (2006), Homosexuality. Detroit: Greenhaven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