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鳳如、黃宇軒、林思妙
壹、正視性騷擾的問題
性騷擾有人把它稱為「文明強暴」,亦有人把它叫做「隱形罪」。文明是因為它可能僅是言語上的騷擾,隱形是因為即使已鑄成受害者心靈的創傷,但外表的傷害並不顯著。所謂的性騷擾並非指定特定的單一行為,其類型由輕至重,故定義主要的根據係由受害人的意願來做基本的判斷,現代婦女基金會(民 81)綜合各家的說法,認為性騷擾是「一個人運用言語或行動強施於他人以達成其性的企圖」,也就是說當被騷擾者是被動、不願意的,而騷擾的內容是與性有關的即構成了所謂的「性騷擾」。性騷擾的類型包括口語的、視覺的、手勢的、和身體的行為,言語的騷擾如講黃色笑話、評論身材、吹口哨等;視覺的騷擾如展示黃色書刊、色情圖片、眼睛盯著女性的胸部、臀部及暴露自己的下體等;身體方面的騷擾包括以手或身體輕碰異性的身體、被強迫撫弄胸部或生殖器官、性攻擊等。這些行為只要符合上述「非意願」的條件,即構成了所謂的性騷擾。
過去由於受害者遇事之後恐懼羞辱的心理而不願聲張,或礙於社會禁忌而不敢公開討論,姑息了不法之徒,使得更多人繼續受害。如今,面對日益增加的性騷擾事件,我們實在迫切需要學習避免性騷擾的基本常識,以應付隱藏在現代叢林中的危險。
貳、避免性騷擾的七「不」曲
根據統計,性騷擾者的年齡從十幾歲至九十歲都有,且百分之九十五為男性,其中約半數已婚,性騷擾者可能是陌生人,但也可能是相當熟悉的街坊鄰居,基於此種認識,對於如何避免性騷擾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不管對方與你熟不熟,都要避免單獨與異性待在被隔離的場所。(單獨在一起的情形,常常是危機重重的)。不要因「他總不會是這樣的人吧」的想法,而放鬆對自己的保護。
二、不要在「意亂情迷」的氣氛中沉迷太久,因為你的表現會讓對方以為你在引誘他,或者允許他對你採取進一步的舉動。
三、不要在外面逗留太晚,除非是一大群朋友可以陪你回家,且盡量避免讓一位異性用機車送你回家。
四、不要單獨靠近沒有人的車子、停車場、黑暗處、棄置空屋、空教室等場所,因為這些地方可能是歹徒潛伏作案的場所。
五、不要任意接受陌生人的要求或不禮貌的詢問,因為有太多「披著善心的外衣在行惡」的騷擾者。
六、不要怕說「不」。不管在什麼情況,只要覺得不安全或不舒服,就有權利向對方提出「不」的反抗聲。
七、不要驚慌失措,你的窘態可能給予對方錯誤的增強。當面對黃色笑話、暴露狂等性騷擾時,先保持冷靜,裝作若無其事而後俟機行事。
參、幾點觀念上的澄清
縱使知道了避免性騷擾的七「不」曲,但一般人仍流於知而不敢行的層面,難以應付性騷擾者的侵犯。為了加強自衛的能力,我們有必要澄清一些觀念。
一、對權威的絕對尊重,不敢違抗,使受害者遇到「長輩或權威人士」的侵犯時,毫無招架之力。誠然,在社會上有許多的德高望重者值得尊敬,但在必要時仍可以向長輩質疑,以識破權威的面具。
二、「為善最樂」、「助人為快樂之本」的道德規範,讓受害者面對突如其來的求助,常是無暇思索的慌忙施予幫助,等冷靜下來,可能已經後悔莫急了。殊不知面對可疑的求助者,大可坦然拒絕而毫無愧色。
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將促使性騷擾者變本加厲地為所欲為。唯有不姑息、不同情的揪出不法者,或為文警惕社會大眾,方能發揮嚇阻的效果。
總之,性騷擾不是壞人的權利,而防範性騷擾卻十足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希望有一天,所有脆弱的生命都能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參考資料
1. 主婦聯盟編譯(民 77)孩子,當心色狼。臺北,主婦聯盟出版。
2. 邱彰(民 80)如何避免職場性騷擾?婦女雜誌。
3. 邱彰(民 81)面對公司裡兩性關係的正確方法。婦女雜誌,65-67 頁。
4. 現代婦女基金會(民 82)台北市高中(職)女生對性騷擾態度之調查研究。